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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建筑施工企业优先(债权转让建筑工程优先权一并转让)

 

牛雨师律师: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能否预先放弃?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可以约定放弃、限制,但不得损害建筑工人的利益。换言之,该放弃行为损害社会和实际施工人等第三人利益的则不予支持。

建设工程的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是多长时间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参见教材P125。

本题考查的是工程价款的支付。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该期限为六个月。根据查询中国法院网显示,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这个期限是从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计算的。这意味着一旦发包人欠付工程款且应付未付,承包人就有权利在六个月内行使优先受偿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具有建筑施工企业的债权优先权

1、建筑工程承包方债权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付特定的建设工程价款,该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折价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2、工程款债权人为被拍卖工程的承包人。就是说,拍卖建设工程之后,只有该建设公司的承包人才享有该拍卖款的优先受偿权。哪怕是同一对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为其他工程产生的欠款,也不能在本项工程上主张优先受偿权。该工程施工于1999年10月1日之后。

3、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的使用: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权可视为法律直接规定的担保特种债权的债权人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根据合同法明确规定建设工程优先权,当承包人为追偿工程价款,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建设工程可以优先受偿,法院应当及时受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权利。

4、北京市东友律师事务所牛雨师律师解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物权法第179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就抵押的财产优先受偿。因此在开发商无法偿还借款时,贷款机构作为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而在建工程上除存在抵押权人外,还存在其他权利主体。

6、根据最高院答复,建设工程优先权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做了以下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发布时间: 2024-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