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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

 

建筑法对工程发包与承包的规定有哪些

1、法律主观: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方式有:总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和挂靠承包;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建筑工程承包时禁止转包,发包时可以采用公告或邀请书等方式。法律客观: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2、法律分析: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合格的承包人;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项;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发包过程中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律。

3、法律对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有多项禁止性规定,包括不得随意改变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招投标法规、不得低价中标、不得逃避保证金等。同时,工程项目必须符合相关质量、安全等标准。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禁止性规定。

4、建筑工程发包的要求如下:发包方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发包方有与发包的建设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发包方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工程承包需要满足下列条件:承包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承包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5、【答案】:发包的禁止性规定:(1)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2)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3)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根据《建筑法》第48条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

1、《建筑法》第4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2、《建筑法》第4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3、根据《建筑法》第48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的规定。从2011年7月1日起我市全面执行《合肥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4、全面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6、建筑施工企业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建筑法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什么负责

法律分析:建筑法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答案】:B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现场安全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建筑法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环境中,安全管理主要由施工单位主导,尤其是在执行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工程项目中。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有主要责任,而分包单位则需要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严格遵守其安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1、法律分析:《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是建筑中的相关规定。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2、法律主观: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同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震动度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3、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震动度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4、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第四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也规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在这里,主要负责人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而是指对施工单位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也规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答案】:A 本题考查的是建筑法。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释义:第五十八条

法律分析: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这一规定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第五十八条。该法条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需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确保不合格的材料和构配件不得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本条第一款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这里讲的施工质量,既包括建筑工程中各项土建工程的质量,也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的安装质量。


发布时间: 2024-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