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事故处理制度(建筑施工行业事故类型)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
1、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程序:确定施工项目安全目标,编制施工项目安全保证计划,施工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组织实施,施工项目安全保证计划验证,持续改进,直至兑现合同承诺。
2、建筑施工企业是安全管理的主体,管理的主要对象就是农村转来的劳务工,管理的目标就是通过加强工人主动防护意识和被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工程安全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
3、关于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措施是,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程质量方面的规章制度,相关负责人在施工的过程中应该时刻进行巡查监控,要将工程质量信息进行编制汇总,上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同时施工现场应该有专门的安全管理员。
4、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主要特点建筑施工活动空间狭小使不安全因素增多。建筑产品的固定性造成在有限的场地和空间内集中了大量的人力、材料和机具,当场地窄小时,由于多层次的主体交叉作业,很容易造成物体打击等伤害事故。
5、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是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有关单位对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监督等一系列的活动。
建筑施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公司各分公司、办事处和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管组织机构和制度,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督促给施工现场深入排查各类隐患。
强化安全防范,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制定了项目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临时设施搭设、临时用电及验收使用情况;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特别是施工作业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的隐患排查的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隐患排查制度 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实行每日排查制度,逐环节、逐部位排查,掌握隐患的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1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 为切实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为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特制定隐患排查、整改、登记消除报告、隐患排查责任、事故隐患奖惩五项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某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某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的原则?
本题考核的是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处理原则。建设工程的安全事故应遵循“四不放过”的处理原则,即:(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原则:是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的不放过、事故隐患未排除的不放过、责任人及群众未受教育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受到处罚的不放过。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到找到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其次,应合理确定处理范围,不仅要覆盖事故直接发生区域,还应包括受事故影响的相关结构部位或构件。 在发生重大事故后,事故单位需迅速向上级部门、地方建设行政主管机关以及检察机关和劳动部门报告事故概况。 若事故单位属于国务院部委,还应向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建筑工程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1、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的程序是: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成事故现场处理小组,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并要求事故单位通知市建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等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投诉。
2、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是先停工,详细调查造成质量事故的原因,由监管和技术人员共同协商处理方案,等把工程质量事故全部都处理完毕之后方可继续开工。不过,事故比较严重的话当然就另当别论了,因为工程质量引发的安全事故是需要有热门担责的。
3、建设工程施工完成以后,监理单位应在正式验交前组织竣工预验收,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提出整改要求。监理单位应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监理单位意见。法律咨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一般处理程序是什么?四川毫达律师事务所王紫雯律师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事故现场。
4、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应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二)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要按规定区分事故的大小分别由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直接或授权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的程序 ⑴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施工单位应立即实行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采取必须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做好标识,保护好现场。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
施工安全事故侵权责任一般由施工单位或施工者来承担,具体由谁承担,主要是看施工单位是否履行了自己应尽的责任,若是施工单位并不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尽到了相应义务的,那么侵权责任一般就是由施工单位承担。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事故由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我国法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没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的建筑施工企业有关责任人员,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暂停或撤销其与安全生产相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并依法实施职业禁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工程一般质量事故处罚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工程质量发生一般事故(经济损失50000元以下)对该项目部处以2000-5000元罚款。工程质量发生严重事故的(经济损失5-10万元)对该项目部处以10000-50000元的罚款。
法律分析:工程质量发生一般事故(经济损失50000元以下)对该项目部处以2000-5000元罚款。工程质量发生严重事故的(经济损失5-10万元)对该项目部处以10000-50000元的罚款。工程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对该项目部处以5-10万元的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罚工程质量发生一般事故(经济损失50000元以下)对该项目部处以2000-5000元罚款。工程质量发生严重事故的(经济损失5-10万元)对该项目部处以10000-50000元的罚款。工程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对该项目部处以5-10万元的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2)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建筑质量问题的处罚: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罚记录整理归档。
发布时间: 2024-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