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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文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文件有哪些)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细则?

1、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2、凤凰网房产从河北住建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实施细则》(简称《细则》),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简称“河北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管理工作。

3、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4、参照《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培训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实施细则》(苏建管质[2004]39号)。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及条例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进行配置。

建筑施工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

第二条 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建筑施工企业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企业设计安全管理机构(部门)的依据主要来自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文件。具体如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明确了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其中包括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一)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实行各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工程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

2、第2条工程承包以后,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合同与建设单位和公司具体订立安全合同,明确责任制和奖罚,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安全生产领导班子。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4、所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它是企业安全管理中最基本的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企业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

5、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6、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安全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理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哪些安全生产文件及内容

1、查验是否有施工许可证。(2)审核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审查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和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证书。

2、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3、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应重点审核施工单位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1)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2)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或质量保证措施文件。 (3)分包单位的资质。 (4)进场工程材料的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质量保证书、检验试验报告等。 (5)主要施工机具、设备的组织配备和技术性能报告。

4、施工单位应提交施工组织设计、节点工期、资金流计划、施工及质检人员资质、安全交底、技术交底、关键部位(重要工序)施工工艺方案;还要督促承包人进行拌合站称量系统率定、上报特种人员资格证书、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报验、大型机械设备操作证等以备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核查。

5、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是否已建立相应的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管理及施工人员是否已到位,主要施工机械是否已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是否落实到位;(2)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是否已完成;(3)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是否已满足开工要求。

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的内容:①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②施工平面控制网、髙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及控制桩的保护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详细解释如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是明确针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而制定的法规。在该规定中,明确提出了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是针对建筑施工企业的一个重要管理手段。

为了深入实施和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建设部于2004年8月27日发布了《建设部建质[2004]148号文》的实施细则。这一举措旨在强化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质量,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中,第五章详细规定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措施。若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存在不当行为,如向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许可证,对未依法取得许可证的施工活动视而不见,或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采取处理措施,将面临降级或撤职的行政处分,严重者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对于建设部直接负责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依据的是《建设部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的通知(建法[2004]111号),在执行过程中,应使用规范的许可文书,并确保文书上盖有建设部的行政许可专用章。这样的审批流程是明确且有规定的。

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才可以从事生产活动。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发布时间: 2024-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