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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纠纷(建筑行业纠纷)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有哪些?该如何处理?

1、变更指令争议:涉及业主方要求对工程设计、规格或施工方式进行变更,但与施工方就变更事项达成一致的争议。这类案件涉及法律问题及争点多,也对律师的专业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北京的王孟于律师这方面做的很专业,是国内处理这类案件比较专业的律师。

2、法律分析:1)可以和解或调解,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2)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3、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因转包、违法分包合同发生纠纷,实际施工人只起诉承包人索要工程款的,应予准许,原则上不将发包人列为案件当事人。

4、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1.建设工程民事纠纷民事纠纷的特点:(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这主要是针对有关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而有关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多具有不可处分性。

5、法院有管辖权的限制,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纠纷一般都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专属管辖,这就是说发生争议只能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上四种方式和解、协调有利于消除合同当事人的对立情结,能够较经济、及时解决纠纷。

6、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有:和解或调解,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和解是指当事人通过自行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发生的争议。

工程建筑纠纷常见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1、.建设工程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的特点: (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这主要是针对有关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而有关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多具有不可处分性。在建设工程领域,较为普遍和重要的民事纠纷主要是合同纠纷、侵权纠纷。

2、因资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根据《建筑法》和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从业资格的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的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

3、实践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必须招标的项目,总包土建与安装工程以招标方式,而附属工程如装饰工程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那么,该直接发包的合同也属无效合同;必须招标的项目,总包中标后,建设单位基于各种情况将总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直接指定给第三方施工,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也属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实践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必须招标的项目,总包土建与安装工程以招标方式,而附属工程如装饰工程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那么,该直接发包的合同也属无效合同;必须招标的项目,总包中标后,建设单位基于各种情况将总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直接指定给第三方施工,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也属无效。

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处理中应注意问题 基于无效合同的基本原理,考虑到建设工程施工的特殊性,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处理中,应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和解这是解决争议的最佳方式,争议方通过磋商对工程造价有争议的部分进行沟通,相互谅解,达成共识,这样既能解决争议,防止损失扩大,又有利于双方的友好合作。这种解决方式多用于争议分歧不大,争议方对争议理解差距较小,且争议方都愿做出让步前题下。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在建工程损失与纠纷,从法律上讲,发包...

1、发包人承担的责任:- 工程本身的损害及修复费用。- 工程损害导致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施工场地内施工材料及待安装设备的损害。- 工程所需清理和修复费用。 承包人承担的责任:- 承包人的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 承包方人员伤亡费用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2、法律分析: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送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升亮待安装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承包人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失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当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等情况发生时,合同各方应按照一定的原则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设备的损害,以及因此导致的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承包人的施工设备损害则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法律主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5、不可抗力的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 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和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6、承包人责任 然而,如果停工是由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如施工质量问题或延误工期,《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明确指出,承包人应承担因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 2024-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