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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异地预交(建筑施工企业异地预交费用)

 

建筑行业异地预缴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1、异地预缴的增值税是可以抵扣的,财税〔2016〕74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不可以!建筑业异地预交的增值税,回注册地申报时抵减应交增值税。

3、可以。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

4、可以啊,增值税申报表附表四里面 如果你当月没有抵扣 会有余额,你以后就可以抵扣。

建筑企业异地预缴企业所得税能否扣除分包款?

1、不可以。通俗的说:因为你分包出去的,实质上不是你们公司创造的价值,所以不能抵扣。像你这样的情况,在外地项目,要在项目地预缴0.2%的企业所得税,之后可以在公司注册地申报企业所得税的时候进行抵扣。同样你公司的分包商也是这样操作的。希望对你有帮助,希望采纳。。

2、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采取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异地预缴时不可以扣除分包款。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

3、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采取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异地预缴时不可以扣除分包款。一般纳税人跨市地级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允许差额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即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简单的说,总包方开具给发包方的发票就是总包方的收入。分包方开具给总包方的发票就是分包方的收入,所得税按报表利润计,查账征收企业为应纳税所得额的25%,如果账面无利润就不需缴交所得税。

5、在实际申报中,由于进项税额是收取的总价和附加费,所以可以从进项税额中扣除。因此,分包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从进项税额中扣除。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6、可以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第三条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

建筑业外地预缴税款账务处理如何做?

预缴税款的申报。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时,需要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这是一张单独的报表,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应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计算应纳税额。准备相关资料。在申报时,需要准备纳税开票资料、完税证明及其他必要资料,以备查验。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建筑企业外地预交增值税的,应当通过“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的科目进行核算,因为外地已经预交增值税,企业在结算没有预交增值税时,应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科目借方进行冲减。

借:应交税费一预缴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小规模纳税人跨市(地级)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设置“应交税费一简易计税”科目:借:应交税费一简易计税,贷:银行存款。建筑施工类企业在外地有做工程时,需要先开具外经证,并在工程所在地预交税金。

小规模纳税人,预缴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在增值税申报表主表中,“本期预缴税额”栏填写的预缴增值税额。建筑业在异地预缴2的税金怎么做分录 交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需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完成纳税申报的办理。根据财会2016年22号文的规定可知,上述情况应当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其账务处理如下:异地缴纳: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注:纳税申报的时候,对申报表21行 本期预缴税额 填写完成,抵减预缴的增值税。


发布时间: 2024-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