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释义: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释义】本条是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是建筑施工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建筑法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什么负责
1、【答案】:C 本题考查重点是“《建筑法》主要内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2、法律分析:建筑法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3、【答案】:B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现场安全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4、建筑法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环境中,安全管理主要由施工单位主导,尤其是在执行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工程项目中。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有主要责任,而分包单位则需要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严格遵守其安全管理规定。
5、《建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现场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施工现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负全面责任。
6、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什么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根据华律网资料查询显示,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答案】:C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验收、使用、保管、发放、更换、购买、报废管理制度。见教材第一章第六节P85。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应包括什么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挂墙。
一)企业明确各岗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安全部、技术部、工程部、机械设备部、物资部、财务部、工会等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其部门职责分工,确定其安全责任。
目标及责任体系 教育体系 监督保障体系 风险控制体系 应急管理体系 评价体系等内容 问题二: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祝大家新年快乐 (1)生产经营管理子体系。
根据系统论的基本理论和系统构建的思路,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理应包括如下内容:一是有明确的安全方针、目标和计划。每个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安全计划,才能把各个部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力量,使安全管理体系协调和正常运转。
主要内容:加强对施工关键部位安全防护的管理 对于升降机上下出口、楼梯口、通道口、施工预留口、阳台口、边缘口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关键部位,应当设有安全防护措施,如安装防护栏杆、防护立网、加盖防护等。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由住建部制定,于2011年7月22日发布并实施。
不少于工作时间的80%。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的负责人必须实施定期带班检查制度,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管理。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当进行大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时,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亲自检查施工现场25%的工作日。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规定,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进行身份认证和考勤管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施工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
发布时间: 2024-06-22